为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莆双随机办〔2023〕1号)要求,积极开展商务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整合监管资源,统筹执法力量,减轻企业负担,依规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底
三、检查项目
(一)新车销售市场管理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检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检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检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检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主要任务
(一)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内容。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照各自部门职责,梳理好对检查项目的监管职能及事项,确定检查具体事项内容。
(二)实施分级分类抽查。按照莆双随机办〔2023〕1号要求,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要根据本部门监管实际确定重点抽查企业名单,要加大对投诉举报频发高发领域和群众关注、反映较多较集中领域的抽查比例。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直部门,落实好本辖区商务领域的各项抽查任务。本次抽查中对同一企业(检查对象)同一类抽查事项原则上不重复进行抽查,如果市级部门已先进行抽查,县区不再抽查;县区已先抽查的,市级部门也不再重复抽查。
(三)及时公示检查结果。联合检查结束后,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同时,通过本局的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检查中发现问题需后续处理的,处理结果要一并公示。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抽查工作计划。由市商务局负责制定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协调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参加联合检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由市商务局通过福建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对象。
(三)检查人员。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各自从本单位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四)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对照各单位自行制定的检查清单,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五)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参与单位要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为本次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本次联查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本次抽查的联合参与部门,依照各职权依法开展联合检查。
(二)强化各项保障。各联合检查部门做好各自车辆、经费保障,确保抽查任务按时高效完成。发起部门要根据检查任务量制定好计划,合理安排并通知具体联查时间,统筹推进检查工作。
(三)强化抽查纪律。联合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为抽查对象提供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莆田市商务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