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2:04 | 来源:莆田市商务局

本年报是由莆田市商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莆田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puti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机关大院1号楼457室;邮编:351100;电话:0594-2680457;传真:0594-268025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莆田市商务局紧扣《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省、市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立足商务工作职能,扎实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方面。强化重大决策预公开,发布2021年莆田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莆田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对于收集到的3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予以吸纳。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信息公开,及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内容,增设专栏及时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5条。加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2021年,莆田市商务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共23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1件,分办2件,协办5件,政协提案主办2件,分办4件,会办9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我局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51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条,为网络申请件,已按规定进行受理并答复,处理结果为“同意公开”,已通过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并录入电子监察系统。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统计管理,按季度规范填报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材料移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统一归档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三级审签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21,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8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其他类信息10条

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积极调整优化相关公开栏目,2021年共撤销整合网站栏目3个,新增设网站栏目2个,持续提升局门户网站使用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加强12345平台建设,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跟踪办理群众诉求193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围绕“打造促消费活动品牌,激发消费活力”主题通过“在线访谈”栏目与网友沟通交流。通过视频解读、图文解读等多样化方式,对开展第二届老字号评选、应对突发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依托市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及时回应重点舆情,在疫情期间,围绕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予以发布解答。

监督保障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实行量化评分考核,并在年度个人差异化绩效考评中进行运用。印发《莆田市商务局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组织开展2021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局网站开展安全监测评估12次,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网站部分专题栏目的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把政务公开作为打造商务便民工作的重点举措,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商务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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