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商务局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规〔2024〕7号)精神,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福建省商务厅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4〕8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两端发力,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联动原则,持续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推进消费升级,不断增强消费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工作目标
聚焦全链条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实施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等专项行动,大力提升供给质量、创新消费场景、改善消费条件。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力争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三、重点任务
(一)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1.持续促进汽车消费。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根据商务部及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汽车“报废换新”有关安排,组织消费者通过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开展汽车置换更新和购新补贴活动。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设置汽车贷款利率、期限。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设置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
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优化汽车报废体系。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健全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根据需求设立回收网点,推广“上门收车”“互联网+回收”等便利服务模式,并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加强拆解过程的环境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3.规范二手车流通交易。持续落实好二手车转让登记、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二手车销售企业办理临时号牌等便利化措施,破除各类隐形障碍。发挥二手车交易平台直联买卖双方的优势,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开放使用,提升独立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运营质效,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鼓励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探索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提高二手车出口质量,提升二手车出口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4.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持续提升汽车流通消费环境,完善充(换)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鼓励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行业发展。持续开展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优化新能源汽车登记服务,在车管所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场所设立新能源汽车业务办理“绿色通道”。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对接“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强化品牌建设,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市场销售,创新整车集成技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二)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1.促进家电更新消费。统筹现有政策和资金,落实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部署。鼓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动加大促消费政策力度,支持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简化补贴申领程序,支持新购绿色智能节能家电。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销售平台、金融机构多方参与,通过政府补贴、商家让利、金融支持等多项优惠方式叠加让利。引导家电品牌企业在街区、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人员聚集场所开设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开展新店首秀新品首发活动和进社区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提升家电消费体验。推动高端护眼灯具系列产品、电视机、显示器、按摩椅等优势领域生产企业加快产品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
2.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发挥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等相关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的作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合理布局回收网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废旧家电,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企业、学校、商场、园区、机关、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开设废旧家电、“以车代库”临时存放、停放场所,提供便捷高效上门回收服务,畅通废家电回收全链条。指导企业加强拆解过程的环境管理,打击非法拆解废旧电器电子产品、非法转移处置拆解产生的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
3.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征管标准和方式,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金融机构支持废旧家电回收和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投融资,为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企业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培育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媒介,促进“互联网+上门回收”等新模式的发展,拓展和畅通废旧家电回收业务、回收渠道,提供废旧家电拆旧、安装、收旧一站式便捷高效回收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
4.发展二手商品流通。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拆解、再利用生产龙头企业。鼓励电器电子产品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商品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加强对二手商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回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5.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鼓励实力强、模式新、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规范售后服务、扩大覆盖范围。鼓励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利用企业加强合作,共同为消费者做好回收估值、及时清运等综合服务,并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不断提升售后、维修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三)家装厨卫“焕新”专项行动
1.持续扩大家装消费。鼓励各县(区、管委会)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重点,对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家装适老化改造等给予支持。推动家居大卖场、零售企业、平台等通过价格折扣、提供上门拆旧、到家服务等形式共同让利。培育壮大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营主体,推动社区、住宅小区、养老机构与适老化改造专业企业深度合作,应用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智慧养老看护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推广信用卡低息分期,优化审批流程,推广线上即时办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
2.加大绿色家居应用推广。推进家居卖场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合作,促进家居产品与“她经济”“童经济”“银发经济”以及国潮文化、时尚潮流相结合,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家居消费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健康卫浴等智能、适老家居应用场景落地。支持家居家装领域相关企业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提升高端化、个性化产品生产供给能力。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鼓励建设项目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3.不断提升便民服务。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街道、社区、有条件的住宅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废旧家具投放、装修垃圾投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等进出社区、小区提供便利。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回收及“换新”服务。持续优化家装、家居消费市场环境,依法打击家装、家居消费领域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
4.丰富家装家居消费场景。鼓励各县(区、管委会)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家居焕新季、家装消费节、家居博览会等各类促销活动,开展陶瓷、卫浴、门窗、地板、照明、管材等专场促销,促进产销对接,带动局部改造、旧房装修等消费。推动企业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家居类专业展会,支持电商平台开设家居产品销售专场专区,通过直播带货、短视频等方式带动家居产品销售。引导家居卖场、销售企业、装修服务公司等主体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交互式空间,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支持建材龙头企业推广“旧房翻新”查勘、设计、施工等综合“一站式”服务,打造建材领域“以旧换新”示范案例。鼓励各县(区、管委会)围绕我市中式家具、古典家具等特色产业组织开展各类产供销对接活动,推广因需定制、反向定制等新模式、新业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形成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产供销服一体化发展,合力推动方案深入实施。
(二)加强活动引导。各县(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汽车、家电、家装等重点消费领域积极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组织广大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活动,形成政策组合拳,激发市场活力,引导行业有序竞争。
(三)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现有政策、现有资金,落实“消费促进年”、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部署,开展消费促进年十大行动方案,统筹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同时要切实发挥好政策资金、财政资金的引领和杠杆作用。
(四)加强氛围营造。各县(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利用传统媒体和融媒体新平台,广泛宣传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实施效果好、带动作用强的经验做法。
(五)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同时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家电等交售给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