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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依据
(三)规划范围
(四)规划目标
(五)规划期限
二、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行业发展现状
(三)回收量预测与行业发展趋势
(四)国内城市典型做法与经验借鉴
三、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四、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一)总体框架
(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思路
(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构成
(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
(五)再生资源运输网络
(六)打造“互联网+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
五、主要任务 27
(一)县区(管委会)回收网络设置规划
(二)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
(三)健全行业长效管理机制
(四)培育龙头企业,发挥示范作用
(五)推广创新回收模式及再生资源交易线上运营
(六)探索“两网”衔接试点工程
六、再生资源回收的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环境影响
(三)环境保护措施
七、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
(二)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协作
(三)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环境
(四)完善政策及信息保障
(五)强化人才支撑
(六)加大社会宣传
一、总则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利于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商务部出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以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和发展绿色流通为主线,围绕规范回收利用秩序,提高回收利用率,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法律法规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体制改革和回收模式创新,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推动构建多元化回收、集中分拣和拆解、安全储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先进完整的回收体系,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目标、清晰的发展思路、完整的发展体系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的理念渐入人心。在相关政策带动下,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明显扩大,有力支撑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要求,有序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需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本次规划旨在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资料收集调阅,认真梳理现阶段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存在的问题,科学研判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变化趋势,明确未来五年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总体思路、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完善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助推“美丽莆田”建设。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16号201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2012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2020年)
6.《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9第1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
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
9.《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商流通发〔2015〕21号)
10.《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商务部SB/T 10719-2012)
11.《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商务部SB/T 10720-2021)
1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商务部GH/T 1093-2014)
13.《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GB∕T 37515-2019 )
14.《莆田市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2013-2020)》
15. 其它相关法规规范
(三)规划范围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莆田市全域。包含1县(仙游县)、4区(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和两个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有8个街道和46乡镇。
2、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主要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组织体系和经营体
系。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报废机动车回车(含拆解)、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动物杂骨、毛发等)等。另外还包括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和集中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等固体废物的低价值再生品种。
本规划对象涉及业态和业种两方面:
业态方面:包括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等方式,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回收及服务形态。
业种方面:主要为生活类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包括生活性废旧日用品再生资源的回收、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以及生产性再生资源的回收。不包括气体、液体、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可回收物。
(四)规划目标
按“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工作要求,引进或培育具备规范收集、安全储运、环保分拣等回收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示范企业,建设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完善、设施配套、信息化高、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回收率较高,覆盖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至2025年完成规划目标如下:
(1)城区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比例达50%以上,乡镇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比例达30%;
(2)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65%以上;
(3)低值回收物回收率达到50%以上;
(4)全市回收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
(5)65%以上回收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
(6)引进或培育具备规范收集、安全储运、环保分拣等回收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示范企业;
(7)根据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情况,适时建立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涵盖各种再生资源的全品类回收、交易、资源化利用,建设集前端末端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园区。
(五)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2021-2025年。
二、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行业发展现状
1、行业基本情况
(1)回收市场主体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目前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约1365家,
其中企业487家、个体户878家。这些经营者大部分经营不尽规范有序、标准化程度较低、回收技术相对落后,整个行业发展后劲不足、社会支持力度不够。
回收利用情况:我市目前仅有废纸品、废旧玻璃的回收利用企业,且数量较少。废塑料、旧织物等暂无大型回收利用企业,废旧塑料、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废旧机电设备等只能运往周边地市进行回收再利用。
(2)行业回收规模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总量2019年约为7万吨,2020年约为6万吨。其中,废纸回收量最大,占比约60%;其次是废钢铁,占比约20%;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等其他种类回收量占比约20%。工业性再生资源回收总量2019年约为147万吨,2020年约为160万吨。
2、回收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莆政办[2020]6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莆田市商务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制度,切实有效的推进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已全面摸排全市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市场各类主体,建立行业经营者信息库,收集其经营范围、面积以及地点等信息。同时,全市各商务部门鼓励商超、餐饮、农贸市场等行业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以及引进“收纸拉”和“绿巨能”等“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充分利用、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基础,串联起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者,在我市初步形成了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网络体系,提升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规范化水平,推动了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存在问题
莆田市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行业无序发展的乱象有所扭转,但与 “四美”工作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行业管理仍存在不足。
1、基本环节建设不规范
回收环节:现有产业规模偏小,大量无照无证网点集中在城市中心和郊区,流动收购人员较多,且存在各种治安、安全隐患。
分拣环节:现有分拣中心数量少,分拣、加工等环节自动化和机械化程度较低,经营模式简单粗放,设施和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转运环节:在回收、运输与储存及回收利用各个转运环节中存在协作配套不够,物流、商流、信息流不通畅,各自为战。
交易环节:回收价格机制不健全,交易价格标准不一,尚未形成标准化、规范化和环保达标的集散、分拆、交易的有效
运作流程,市场管理与规划滞后。
2、回收网点空间分布不合理
一是回收网点和再生资源的空间分布不匹配。中心城区及经济快速发展、人口迅速集聚地的网点扎堆,但人口偏少的农村及山区则无回收网点,再生资源回收率不高。二是分拣中心发展空间不足,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和循环利用程度相对滞后。
3、回收与加工利用环节不匹配
我市大部分再生资源无下游加工利用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后需运送出市,运输成本居高不下。本地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基本是以个体经营和小企业为主,企业生产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企业经营分散,资源难以集中利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能力不足,对本地再生资源的吸纳较少,大部分再生资源流向外地,未实现本地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
4、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难
生活垃圾中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的废玻璃、旧织物、废弃家具、废泡沫和低值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较低。在垃圾投放过程中容易混入其他类别生活垃圾,无法做到“全品类”回收。部分再生资源品种回收量远小于实际产生量,回收率低,许多可以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都作填埋和焚烧处理,资源浪费和污染日益加重。
5、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尤其是回收网点从业人员,绝大多数为文化水平较低的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整体素质较低。群体中大部分人员缺乏保障、工作环境差、居住不稳定,基本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对城市管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6、协同监管有待加强
全市没有针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地方法规,对各种回收网点、不法回收行为、不当经营行为缺乏管理和约束。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街道(乡镇)等部门都对再生资源回收有相应的管理职责,但各部门协作联动有待加强,多头管理下易出现监管真空。
(三)回收量预测与行业发展趋势
1、回收量预测
采用2015-2019年莆田市工业类再生资源产生量的逐年数据,通过二次指数平滑法,预测了2025年工业类再生资源产生量约为272万吨,回收量约为240万吨。
以生活类再生资源人日均产生量0.2千克,预测2025年生活类再生资源主要品种产生量与回收量。预测详见下表1。
表1 2025年生活类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量预测一览表
|
县/区
|
2020年未
常驻人口
|
2025年
预测
人口
|
日产
生量(t/d)
|
年产
生量(t/a)
|
日回
收量(t/d)
|
年回
收量(t/a)
|
仙游县
|
905068
|
951236
|
190.2
|
69440.2
|
133.2
|
48608.1
|
城厢区
|
547422
|
575346
|
115.1
|
42000.3
|
80.5
|
29400.2
|
荔城区
|
673935
|
708312
|
141.7
|
51706.8
|
99.2
|
36194.8
|
涵江区
|
479605
|
504070
|
100.8
|
36797.1
|
70.6
|
25758.0
|
秀屿区
|
486713
|
511540
|
102.3
|
37342.4
|
71.6
|
26139.7
|
北 岸
|
83977
|
88261
|
17.7
|
6443.0
|
12.4
|
4510.1
|
湄洲岛
|
33994
|
35728
|
7.1
|
2608.1
|
5.0
|
1825.7
|
莆田市
|
3210714
|
3374493
|
675
|
246338
|
472
|
172437
|
2、行业发展预测
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状态。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制造业产能逐步达到供需平衡,高新技术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等新动能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我国在某些领域去产能工作持续推进,环保限产力度加大,进口政策优化调整,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国内再生资源逐步替代国外固体废物,未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将持续向好。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回收行业的结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创新发展也将进一步加快。预计未来社会资本将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领域,这对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可以有效地提高再生资源回收量,对于降低垃圾处理处置成本也能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四)国内城市典型做法与经验借鉴
1、其他城市典型做法
(1)北京市“大城管”。
2016年,北京市调整市城管委职能,专门设立市政市容固废管理处,承接发改委煤油电、经信部门再生资源、园林绿化部门三个方面管理职能。负责统筹两网融合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力度,有效解决两网融合进社区难和用地难等问题,成立专项资金对再生资源项目采取项目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
(2)上海市“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
2018年,上海市先后印发了《上海市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导则(试行)》和《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明确将重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场”布局:2018年,全市建成2000个回收网点、109座中转站和10个集散市场;2019年,建成5000个回收网点、170座中转站;2020年,建成8000个回收网点和210座中转站。同时,进一步明晰了两网融合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市场的建设标准及建设规范。
(3)杭州市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2018年,杭州市印发了《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达到2000个,提升建设分拣中心48万平方米,年分拣能力达到200万吨,加快推广先进回收模式,培育一批年回收规模1万吨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对于标准化回收网点连续补贴三年,对于企业建成的分拣中心,按不高于其投入的设施设备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强化督查考核,定期对各地回收体系建设进展及绩效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将其纳入市“治废”目标考核体系。
(4)广州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政策
广州市于2018年重新修订了《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明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企业购买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服务,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由区、街和企业以“联单”方式核算回收处理量,处理费由市级财政按垃圾处理综合单价结算拨付。
2、经验借鉴
从以上地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及相关管理措施、政策实施情况,可以借鉴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1)注重回收体系规划建设
重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构建,通过健全网点、明确建设规范、加强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对接,逐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序规范发展。
(2)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提高部门合力,建立完善综合管理协调机制,促进两网融合体系建设。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内容,建立健全指导督促机制,加强工作联动。
(3)强化财政政策扶持
设立专项资金对再生资源项目给予补助,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施两网融合回收点布局建设,通过减免租金、建设补贴及投资补贴等方式支持回收网点及分拣中心建设,对回收低值可回收物给予政策支持。
三、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美丽莆田”建设为抓手,按照建设“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工作要求,围绕规范回收利用秩序,提高回收利用率,着力加强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完善监管制度和财税政策,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构建网格化回收、定点集中分拣和安全拆解、安全储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完整的、科学合理的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提质升级,引导行业规范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二)规划原则
1、总体设计,因地制宜
结合全市行业发展现状,对回收体系进行整体设计;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区域人口、面积、产业发展特色及要求,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回收网点,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从松散粗放型向集约型、规模型、产业型、效益型方向转化。
2、突出重点,兼顾全局
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环节为重点,着眼再生资源回收全程和全产业链管理。立足产废源头,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生产性垃圾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回收渠道,逐步实现应收尽收;鼓励提高分拣加工技术水平,实现与利废环节有效对接。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制定扶持政策等措施,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大胆探索创新模式和提升技术,促进回收行业提质升级。
4、行业自律,示范带动
成立行业协会,通过制订行规行标,强化行业自律,培育一批示范性回收企业。通过建立规范的收集、集中分拣拆解、安全储运、环保处理营运模式,引导产业集聚和整合发展,营造规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5、加强管理,创新制度
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居委会四级职责分工,制定科学的考核奖惩指标及办法,完善联合管理机制,创新信息化管理手段,
健全信息数据移交和处理机制,逐步平稳有序推进再生资源回
收行业良性发展。
四、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一)总体框架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包括社区(行政村)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建设及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商流等集成的经营体系。根据国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专业分拣配送中心、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等建设管理规范,结合我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状,参考未来人口、产业、经济布局变化趋势,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及生产性垃圾分类布局设置,通过新建、改扩建、合并等方式,促使各类回收网点合理布局。以市场化运作模式,结合“互联网+回收”和大数据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构建一个从源头到终端为一体的智能化、网格化、全覆盖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可回收物全类回收,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思路
根据产生来源不同,再生资源主要分为生活性再生资源和生产性再生资源。针对来源特点采取合理回收方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高效性。
1、居民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以回收网点为基础的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社区应建立固定回收网点。居民可采取到网点交售和线上预约、线下上门服务等方式,同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挂钩入驻社区、小区物业,加强双方合作关系。规范回收流程,促进“两网融合”,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覆盖率和回收率。
(2)行政村应建立回收网点。村民采取到网点交售方式,鼓励网点采取流动回收方式,并宣传低值回收物品知识,在分类源头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建立大件垃圾收集站,收集暂存大件垃圾等低值回收物品,定期统一交售分拣中心或进行资源化处理。
2、非居民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对不适宜设置回收网点的部分单位和场所,鼓励企业开展上门回收服务,或直接与回收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定期回收机制,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预约回收和交易。
(2)以企业为核心对电子产品销售点、售后服务点、维修站点等建立协议回收机制。同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督促维修、销售电器电子企业加强自身回收。
3、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鼓励回收企业与各类产废企业和产业园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闲置、废弃厂房等建筑物,设置回收网点及分拣中心。通过厂商直挂,减少中间环节,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下游
产业,形成完整的可回收物的加工利用产业链,实现产废、利
废有效衔接的回收利用体系。
4、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为企业回收低值可回收物(如废玻璃、旧织物、废弃家具、废泡沫和低值废塑料)提供政策、技术的支持,畅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上下游渠道,让废弃物得以充分利用,减少垃圾焚烧、填埋。
(1)推进城市环卫系统和再生资源系统的有效融合。做好前端环节的生活垃圾合理分类,特别是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离。鼓励专业规范化回收企业与社区物业、村居委会建立长效回收机制,促进居民低值可回收物有效处理。
(2)探索部分低值可回收物的补贴政策。探索制定、细化动态补贴制度,针对部分回收成本高、处理难度大的低值可回收物品种实行阶段性补贴,为积极有效推进可回收物“应收尽收”提供支持。
(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构成
1、回收网点
概述:主要负责为居住集中度比较高的社区(行政村)、商业区或工业集中区提供定点回收、上门回收服务。通过流动回收方式为不适宜建设固定回收网点、居住较分散的社区(行政村)提供再生资源回收服务。
网点与分拣中心直接对接,将回收物交售给分拣中心,做到“日收日清”,网点只能对回收物进行简单分类,不得从事回
收物拆解、清洗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加工业务。
布局: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每个居民小区(或2000户家庭左右)、行政村(或2500户家庭左右)设置至少1个回收网点。
2、分拣中心
概述:主要负责回收居民直接交售或回收网点转运的生活性再生资源或工厂交售的生产性再生资源。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集中进行分选、拆解、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储存等专业化和规模化初加工,为下游利用企业提供合格再生原料的场所。
分拣中心分专业型分拣中心(对单一品类再生资源分选、加工、预处理的场所)及综合型分拣中心(对两种或两种以上再生资源分选、加工、预处理的场所。)
布局:每个县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内人口密度、原则上每10万人至少设置1个包含全品类的综合型分拣中心或每个品类至少设置1个专业型分拣中心。
3、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
概述:按照再生资源合理经济流向,建设运营具有区域辐射功能的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实现再生资源交易集中化、规模化、产业化。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便捷环保”为原则,实现主要涵盖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四大类再生资源回收,以及废玻璃、废旧织物、废电子电器、大件家具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含拆解)、一般工业固废分拣打包能源化利用、大件家具再生利用等项目。
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负责回收分拣中心转运的生活性再生资源和工业企业交售的生产性再生资源,具备储存、交易、集散、初级加工功能,形成以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及处置为一体的多功能再生资源产业园,促进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布局:结合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济发展状况及其它相关产业的具体发展情况,科学选址并集聚各方力量,在我市建设1至2个规模不等的土地集约、绿色环保、集中经营、便于管理的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
(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
1、回收网点建设标准
网点建设应符合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提倡“七统一、一规范”,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和经营规范。
(1)建设条件
网点的营业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方米,如选点周边用地紧张或专项回收小件物品的,可适当放宽营业面积要求;如同一企业的网点门店应采用统一规范的名称、标识、外观;外部装修应与社区环境协调,原则上要求全封闭,不得设置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消防安全的居民住宅楼内。
(2)网点内部要求
网点应符合市容、卫生要求;应悬挂公示收购品种及价格表、管理制度,台账清晰、服务文明、管理规范。
(3)存放要求
网点内回收的再生资源应分类摆放、堆放整齐,及时清运,
确保卫生整洁,采取防火、防雨淋、防飞扬、防流失措施。
(4)设施设备要求
网点应具备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渗透功能。
(5)运输设备要求
网点运输车辆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登记上牌要求,采用莆田市回收车辆统一标识,车辆配备相应设备防止运输过程中渗沥液滴漏、各类废弃物飞扬洒落;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6)消防设施要求
网点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2、分拣中心建设标准
分拣中心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土地、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政策和
规定。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防护管理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建设条件
分拣中心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应符合我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其选址、布局、规模和建设要与我市经济、人口分布、城建交通、环保市容协调发展。
(2)建筑设计要求
分拣中心经营管理、经营辅助设施建筑应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条件,集中安排设置。其中,固定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标准,对环境有影响的加工生产不应露天作业,厂房作业地面应硬化,作防水、防渗漏处理,有特殊要求的地面应作防腐蚀、液体截流、收集、泄水等设备设施。采取防止废弃物溢散、散发恶臭、污染地面及影响周边环境的环保措施。
(3)消防设施要求
网点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4)建设规模要求
专业型分拣中心应具备的厂区面积、年分拣能力和单位面积产能要求见表2。
表2 专业型分拣中心面积、年分拣能力和单位面积产能要求
|
品类
|
厂区面积
(m2)
|
年分拣能力
(t)
|
单位面积产能 (t/m2)
|
废金属
|
≥3000
|
≥20000
|
≥6.6
|
废纸
|
≥2000
|
≥10000
|
≥5
|
废塑料
|
≥2000
|
≥16000
|
≥8
|
废橡胶
|
≥2000
|
≥60000
|
≥30
|
废玻璃
|
≥2000
|
≥60000
|
≥30
|
废旧纺织品
|
≥2000
|
≥20000
|
≥10
|
废弃大件家具
|
≥2000
|
≥2000
|
≥1
|
综合型分拣中心以再生资源分拣用地标准和本区域再生资源实际产生量为依据,原则上经营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年分拣能力不小于10000吨。
(5)布局要求
分拣中心平面布局应按照暂存区、分拣区、打包区、办公区等分块布置。建设用地应遵守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各区域距离应符合安全防护要求。分拣中心规划的厂区面积应不低于规划面积的50%。
(6)设施设备要求
分拣中心应配备与回收规模相适应,且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分选、拆解、剪切、破碎、清洗、打包等设备设施。
(7)环保要求
分拣中心应严格按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中规定的环保要求,对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废
气等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满足国家
规定标准排放。
(8)消防设施要求
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货场、经营、生产要求。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要求。
3、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建设标准
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应根据整体功能配置要求,具备商品交易、分拣加工、仓储配送、配套服务,以及金融、邮政等等功能。
(1)建设条件
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须根据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情况制定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符合我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并通过环保部门环境评估和生产技术标准的资质认定,具备相关废弃物的处理资质;规划、设计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具备隔离围墙、强化防渗漏地面、园区绿化等条件。
(2)布局要求
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建设的总体布局应按照功能分区、分块布置。用于集散、交易、储存、初加工、治污减排等基础设施和设备,应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要求相配套;建设用地应遵守科学、合理、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满足经营、加工、生产、办公、生活的要求,土地使用寿命应为30年以上。其中:
商品交易区: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占地面积的20%;
整体设计、装修及建设要符合环保及消防的管理要求;以交易产品种类进行细分,形成集约化经营。
分拣加工区: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占地面积的20%;在设计、装修方面符合环保及消防的要求,防止废弃物溢散、散发恶臭、污染地面及影响周边环境;不同品种的再生资源分拣、拆解处理作业区须保持10米以上距离。
仓储配送区: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占地面积的20%;储存场内分隔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碍安全出口、消防安全设备及电气开关等;应设置消防安全设备、避雷设备或接地设备,并定期检修;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机具设施及条形码等技术。
配套服务区: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10%,按照消防、环保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建设;配套服务包括场地管理、银行、安保、邮政、通讯、餐饮、停车场等。
(3)安全生产要求
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条件。加强操作人员在工作着装、使用机械设备、用电、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
4、经营要求
(1)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各环节中从事收购、销售、储存、
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应严格遵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不得回收医疗废物、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各种危险品及其容器,以及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不得回收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铁路、公路、石油、电力、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不得回收国家规定的历史文物、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涉案物品或者有涉案嫌疑的物品;不得回收标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国家秘密载体及设备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物品。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各环节的从业人员应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知识、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且应规范作业。提倡为回收网点招用的人员制发统一的再生资源流动回收标识。非个体经营的固定回收网点应根据《劳动法》要求,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建立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经公安机关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与生产企业应
当通过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
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配合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业统计工作。
(5)对于分拣出来的不可回收物,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交由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企业利用或处置。
(五)再生资源运输网络
再生资源物流网络主要包括:一是回收运输不方便建设或不宜建设固定回收点的企事业单位和偏远郊区的再生资源;二是负责运输各网点的再生资源,做到回收网点再生资源“日收日清”,实现社区回收网点与回收企业的对接;三是由回收网点和回收企业回收的再生资源运输到分拣配送中心或交易市场,并将分类好的大宗再生资源配送到加工利用企业。再生资源物流网络的承载主体包括企业自营车队和采用第三方物流。要重点
培育专业的再生资源物流企业,发展统一的物流运送业务,保
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畅通,进一步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1)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包括三轮电动车)要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登记上牌要求,采用莆田市回收车辆统一标识,车辆配备相应设备防止运输过程中渗沥液滴漏、各类废弃物飞扬洒落;
(2)收运人员应着装整齐、操作规范、文明服务,减少噪音扰民;每日检修车体,保持车身整洁,收运过程中做到无滴、洒、漏。
(3)应建立收运台账制度。台账应包括收运时间、地点、路线以及再生资源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
(六)打造“互联网+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
鼓励“互联网+回收”行业的创新发展,引导企业以市场化运作模式,结合“互联网+”和大数据信息技术为支撑,在进一步优化、规范回收网点的基础上,开发再生资源回收系统。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控,跟踪回收资源流向,逐步整合物流仓储信息资源,梳理回收渠道,使供需双方能够快速获得信息匹配。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使再生资源回收由线下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减少仓储压力,降低回收成本,构建一个从源头到终端为一体的智能化、网格化、全覆盖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可回收物全类回收,提升再生资源回收效率,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主要任务
(一)县区(管委会)回收网络设置规划
各县区(管委会)应依照全市回收体系建设规划设计思路,结合辖区内人口、面积、产业发展特色及要求,组织编制符合辖区特色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设置规划,同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推进回收网点建设,确保回收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网络设置规划按每个社区(或2000户家庭左右)、行政村(或2500户家庭左右)的比例设置至少1个回收网点。每个县区(管委会)辖区内按每10万人的比例至少设置1个包含全品类的综合型分拣中心或每个品类至少设置1个专业型分拣中心。回收网络设置规划见下表。
表3 回收网络设置规划一览表
|
县/区
|
2020年未
常驻人口
|
回收网点
(个)
|
各品类专业型分拣中心或全品类综合型分拣中心
(个)
|
再生资源
产业园
(集散市场)(个)
|
仙游县
|
905068
|
136
|
≥11
|
1~2
|
城厢区
|
547422
|
58
|
≥6
|
荔城区
|
673935
|
76
|
≥7
|
涵江区
|
479605
|
55
|
≥5
|
秀屿区
|
486713
|
75
|
≥5
|
北 岸
|
83977
|
18
|
≥1
|
湄洲岛
|
33994
|
5
|
/
|
莆田市
|
3210714
|
423
|
≥35
|
(二)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依照全市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群众投诉强烈、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回收经营单位分阶段进行逐步清退,坚决关停无证无照经营、达不到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的“散乱污”回收经营单位;建立标准规范的回收经营单位,通过示范带动,新建、改造、升级现有经营单位,引导行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三)健全行业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监管职责以及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属地监管责任,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健全协同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提升一线管理队伍的工作执行力。
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管理、协调、服务功能,及时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诉求,引导企业落实国家政策,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规范指引、信息统计分析、专业培训等方面作用,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体水平。
(四)培育龙头企业,发挥示范作用
1、积极培育龙头企业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龙头企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和协调解决龙头企业在规划、选址、立项、建设、宣传等方面问题。以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为纽带,整合行业资源,完善专业品种资源回收网络,提升辐射能力,尤其是开展跨地区经营能力。
2、推进回收体系示范点建设
给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指导和扶持,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以整合、并购、加盟、联营等形式纳入统一运营,升级改造现有“脏乱差”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以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示范点。
3、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区建设
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基础好的县区率先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区,提升再生资源的回收率、回收种类以及集散配送功能,形成完整的资源流通和加工利用产业链和回收体系,以点带面,将标准回收体系推向全市。
(五)推广创新回收模式及再生资源交易线上运营
因地制宜推广智能回收超市(屋、柜、箱)等回收方式;鼓励传统销售企业、电商、物流公司等利用销售配送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鼓励再生资源企业与各类产废企业合作,建立适合产业特点的回收模式。
鼓励企业推进技术创新,逐步搭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数据信息系统,便于开展采集分析、流向监控、渠道梳理、匹配信息,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六)探索“两网”衔接试点工程
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与城市垃圾分类网点建设(两网融合)结合起来,整合现有的垃圾分类网点,合并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各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所在地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垃圾分类站点的选址、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两网”有机结合,使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
按照国家、省及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有效衔接,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典型经验,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适时试点推行“两网”衔接工程,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再生资源回收的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再生资源回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也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重要渠道,其公益性大于市场性。生活垃圾治理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关乎民生。生活垃圾的危害性虽然不及废水、废气的直接危害性,但其危害不仅可以引发这些直接危害,甚至会延续数十年、上百年的时间,造成的破坏难以估计,给人类环境和健康带来持久的威胁。但是同时,生活垃圾又是被放错位置的资源,再生资源回收是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通过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有效减轻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压力,促进
资源循环利用。
(二)环境影响
1、回收和运输环节的环境影响
再生资源的回收和运输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再生资源在停留过程中的臭味和景观影响,在装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飘尘、臭味、渗滤液以及其他影响。
噪声影响:固定回收网点屏蔽较好,一般在室内作业,对居民影响相对较小。
臭味影响:主要为未处理完全的塑料瓶、废造纸原料壳等分解、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臭味。特别是夏季,部分带有食物残渣的再生资源腐烂快,臭味强烈。
渗滤液影响:主要为回收站回收的再生资源压缩时产生的挤压污水,以及回收车密闭性较差导致的再生资源压缩液沿路滴洒现象。
2、分拣和交易环节的环境影响
噪声影响:废钢铁、废塑料和废纸等破碎、压缩、打包等运行中产生的机械性噪声,以及再生资源运输车辆进出分拣配送中心和卸货时产生的噪声。
废气影响:主要为废塑料、废旧金属等在破碎、切粒、高温加热回收环节产生的粉尘、恶臭和非甲烷总烃等废气污染物。
废水影响:主要为废塑料和废橡胶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危废影响:危险固废主要来自报废汽车拆解中收集的废机油、废氟利昂、废蓄电池等,及废弃电子电器产品中的危险废物等。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回收和运输过程环境保护措施
回收网点的设计、外部装修要与社区环境相符,采用绿色环保轻型材料进行全封闭处理;机动运输车应采取封闭式分类运输;回收网点原则上不长时间存放再生资源,做到“日收日清”,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污染。
2、分拣和交易环节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环保措施:分拣配送中心的分拣、清洗、破碎、打包等环节须在厂房内完成,厂房车间采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加隔音玻璃,做好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加强厂房外围绿化工作,隔阻噪声和粉尘。
废气环保措施:对废纸、废旧金属及废塑料在分拣、压平、搅拌破碎、打包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及浓度较低的铁屑,须通过加强通风排放以减少污染;对废塑料等在高温加热熔融时产生的苯乙烯单体废气及乙烯类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并治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废水环保措施:对清洗废塑料和废橡胶产生的废水,由分拣配送中心的污水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并回用于废塑料和废橡胶清洗以及地坪冲洗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等。
危废环保措施:废汽车拆解中收集的废机油、废氟利昂、废蓄电池以及废弃电子电器产品中的危险废物等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七、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
成立由市直各相关单位组成的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相应成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承担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二)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协作
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8号文件)等等相关规章及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合作,密切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发改、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发改部门:拟定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按照省级关于再生资源领域省级及以上预算内投资安排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根据职责,依法做好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以及废旧金属收购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的备案工作,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出现的收赃、销赃、窝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依法负责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监管。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土地管理的有关法
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负责办理再生资源建设项
目建设用地手续。
城市管理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再生资源可回收管理工作,完成职责内的管理任务。协同商务主管部门突破两个网络有效协同发展不配套的短板,共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两网”融合。
住建部门:指导督促建筑行业企业的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的农药包装物的回收管理工作。
邮政管理局:指导快递企业加强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
工业与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海关部门:负责牵头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
(三)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环境
1、加强行业监管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违规设点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对违规收售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引进或扶持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整合、吸纳现有证照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促进回收行业健康规范运行。
2、加强环境污染监管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应符合相关的规划和布局要求,在具体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达到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各行业管理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督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定期组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行业安全管理,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4、完善相关体系机制
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调查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建立行业统计制度,制定符合我市市情的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实施方案、具体政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
(四)完善政策及信息保障
落实和完善用地政策,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用于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的产业发展和研究。完善行业信息管理,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再生资源回收数量、交易信息,加强统计数据分析,掌握行业发展动态。
(五)强化人才支撑
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专业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支持高校开设循环经济和再生资源回收相关专业,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和健全产学研衔接互动机制,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理技术联合攻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六)加大社会宣传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再生资源回收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对再生资源回收的认识,使全社会支持和自觉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把节约资源、回收再生资源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政策解读:莆田市商务局关于《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