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PT00121-1200-2023-00008 | 文号 | 莆市商务〔2023〕25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20 |
标题 | 莆田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贸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
标题 | 莆田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贸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PT00121-1200-2023-00008 | ||
文号 | 莆市商务〔2023〕25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商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2-20 | ||
标题 | 莆田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商贸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近期,省内企业火灾和海上事故频发。2月7日以来,宁德市福安市、漳州市南靖县、泉州市晋江市、泉州市经济开发区分别发生1起企业火灾,幸未造成人员伤亡;2月10日,福州市连江县“闽连渔60996”在马祖东引岛东南方向约18海里处海域失联,截止目前造成8人失联;2月11日,漳州市龙海区“闽龙渔运60936”在漳州东碇岛东南方约17海里处海域失联,截止目前造成7人失联、1人获救。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问题整改,坚决预防遏制我市商贸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莆安委明电〔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警钟长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靶向施策,全面落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规定,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防止隐患整改不深不实问题,加强风险研判,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之弦。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行业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力维护商贸领域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盯死守,防控消防火灾风险。要结合我市元宵活动时间长、分布广等特点,持续深入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盯节日期间人员聚集、促销、节庆活动场所及疫情感染高峰过后日趋火爆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商场超市(含商场超市所属的物流仓库)、饭店餐饮、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集中督导检查、联合督导检查、错时督导检查,督促消除隐患,强化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三合一”等场所督导,严防“小火亡人”事故风险。要重点督促商贸行业领域人员聚集经营场所区域的安全用火用电宣传,严禁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推动电气线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三、精准防范,确保重点领域安全。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特点,强化形势分析,紧盯商贸行业重点领域,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用好“全市一张图”安全生产场景运用,做好2023年以来省、市安办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录入工作,强化隐患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反馈”全链条闭环管理和动态清零。要持续抓好商贸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检查“五个必须”,对在复工复产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或不配合督查的,要及时报送辖区安办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坚决防止企业擅自复工、“带病”经营。要紧盯易出事故的高危环节、突出风险,道路交通安全要紧盯督促商贸物流冷链物流行业配送车辆非法运输、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贸要严管动火、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环节安全管理。
四、快速响应,强化应对处置能力。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强化值班值守,保持信息通畅,要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严防次生灾害,避免事故扩大。
莆田市商务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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