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局、北岸工信和商务局、湄洲岛商务科技局,局属有关单位(科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根据市安委办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实际,现将宣传贯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组织学习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利用党组扩大会、局务会等认真组织领导干部、科(股)室负责人、执法人员等系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对法律条文进行逐条学习领会,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新特点、新要求、新变化进行学习,切实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
(二)开展专题培训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组织本系统直属企事业单位、本行业领域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组织人员对照新安全生产法条款,及时调整有关设定依据和引用条款等。动员商贸企业通过邀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对内部职工,围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就如何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专题辅导。
(三)广泛开展宣传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在门户网站、电子广告平台,采用知识竞赛、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贯彻落实
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人员对照新安全生产法条款,做好与《安全生产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及时调整有关设定依据和引用条款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宣贯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制定具体计划,结合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精心组织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积极动员全市商务领域经营单位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持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守住安全底线。
(二)强化督查,扎实推进工作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紧
密结合日常业务实际,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商务领域有关企业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商务局将适时组织抽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认真总结,提升普法成效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及时报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工作的有关视频、图片、信息资料等,并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工作情况报送市商务局。邮箱:pt2221808@163.com。
莆田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