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5日,莆田市商务局印发《关于推动莆田市电子商务保稳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莆市商务规〔2023〕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紧紧抓住电商业态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趋势,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推动直播电商、兴趣电商等新电商高速发展,加快中国(莆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及《福建省外贸外资(稳价保供)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福建省电子商务保稳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商务〔2022〕75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的《若干措施》。
二、工作进展
《若干措施》已于2023年9月5日印发,由莆田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兑现落实到位。
三、范围期限
《若干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包括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管委会和北岸管委会,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9条措施。
一是创新开展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业务试点,实现跨境电商委托代理出口服务纳入规范管理;
二是支持跨境电商平台载体建设,支持各县区跨境电商园区建设线上服务平台,联通市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并对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给予操作补助;
三是推动跨境电商企业合规化发展,支持相关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专业的“合规化”服务;
四是支持海外仓建设,为我市跨境电商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五是促进电商专业园区集聚发展,完善园区服务功能,并按新增纳统电商或电商服务企业数量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一定的奖励;
六是支持电商企业降本增效,给予一定的快递物流费用补助;
七是强化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选品中心和供应链平台建设;
八是大力发展新电商,打造产业链完整、专业性强、配套齐全、集聚效应明显、有创新特色的区域性直播电商产业基地;
九是支持开展电商公共活动,营造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主要亮点
一是开展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业务试点。认定一批有综合服务平台的市级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明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实现跨境电商委托代理出口服务纳入规范管理,做大我市跨境电商出口额。
二是推动跨境电商合规化发展。支持相关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专业的财税“合规化”服务,促进跨境电商企业转向合规化、阳光化。
三是以电商园区建设为抓手促纳统。鼓励各县区利用存量资源建设电商专业园区,并完善供应链整合与选品展示、项目招引孵化、人才培训培育、仓配物流服务等功能,吸引电商企业集聚、成长并纳统。
四是健全我市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海内外选品中心、供应链平台的建设,完善我市电商供应链体系,搭建好品牌商与跨境电商、带货主播的桥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斌(市商务局),联系方式:0594-268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