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莆市商务〔2021〕162号),以下简称《规划通知》,现就《规划通知》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体制改革和回收模式创新,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推动构建多元化回收、集中分拣和拆解、安全储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先进完整的回收体系,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莆市商务〔2021〕162号)。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2020年)、《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9第1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商流通发〔2015〕21号)、《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商务部SB/T 10719-2012)、《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商务部SB/T 10720-2021)、《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商务部GH/T 1093-2014)、《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GB∕T 37515-2019 )、《莆田市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2013-2020)》等。
三、规划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包括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等方式,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回收及服务形态。主要回收生活类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性废旧日用品再生资源的回收、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以及生产性再生资源的回收。
三、规划期限
2021年-2025年。
四、主要内容
该规划从回收体系建设的思路、构成、标准等方面,参考未来人口、产业、经济布局变化趋势,结合我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状,按照县区(管委会)回收网络设置、开展回收行业整治、健全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培育龙头企业、推广创新回收模式等方式,提出构建一个从源头到终端为一体的智能化、网格化、全覆盖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可回收物全类回收,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