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莆田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直播新业态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2020年06月30日 15:51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直播新业态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商务局

  2020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直播新业态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以及《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网红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商务明电〔20208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培育壮大线上直播新业态,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直播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机,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业态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拉动消费新需求,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打造全国著名的直播新业态示范城市

二、发展目标

实施直播新业态发展662”工程推进直播新业态与我市优势产业资源融合发展,围绕六大重点领域,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0个以上直播新业态基地,培育200家以上直播机构,挖掘2000名以上知名“直播网红”“带货达人”2022年,力争实现全市直播新业态年网络销售额达20亿元以上

三、重点领域

(一)“直播+特色产业”。发挥直播新业态效应,有效压中间环节、重塑交易方式、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特质,积极对接知名互联网平台、直播平台,推动直播新业态赋能鞋服、食品、工艺美术、金银珠宝等特色产业,推动“四大名果”、莆仙特产等特色产品扩大销售,借助“网红效应”助力产业发展、品牌塑造,推动“莆田质造”“莆田智造”做大做强做优,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直播+招商”。积极运用全媒体直播模式,通过“云推介”“云洽谈”“云签约等方式,深入开展开放招商活动。加强各类专业会展的直播互动策划,推进会展场馆智能化建设,支持“艺博会”“红博会”“鞋博会”“医博会”“油博会”等我市品牌会展创新组织方式。

牵头单位:市投促办

责任单位:市“五条战线”招商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直播+跨境”。以获批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契机,积极推动电商企业面向境外市场开展直播销售,引导外贸企业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推广产品。组织跨境电商企业、外贸企业开展直播培训,对接海外直播平台和服务机构,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品牌竞争力,助力企业成功“出海”。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直播+乡村”。深入挖掘我市优势农特产品资源,打造农业农村“网红品牌”,大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开展“村播”活动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帮助滞销农产品开展线上销售,助力贫困村产业发展贫困户就业增收。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直播+文旅”。依托我市历史文化、自然山水、民俗风情等旅游资源,通过内容新颖的短视频和直播内容宣传推广我市知名景区和民俗文化。开展“云端旅游”“VR赏景”等特色文旅直播活动,开发独具莆仙特色的文化IP产品,扩大妈祖文化等特色文旅产业影响力和吸引力。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直播+商贸”。充分发挥直播新业态全天候带货特点,引导餐饮、商圈、商超、老字号、汽车销售等各类商贸行业主体开展直播业务,探索线下商贸业态的线上拓展,发展“线上引流+线下消费”新零售模式,推动消费体验向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提升,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满足消费新需求。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主要措施

(一)打造直播示范基地。鼓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围绕“建设公共直播场地、集聚专业直播企业、对接主流直播平台、服务本地特色产业、培育各类直播人才、提供专业直播服务”等目标,重点培育构建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直播示范基地,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和服务机构入驻专业基地,形成行业集群效应。

(二)引进专业直播机构。充分发挥我市产业链优势,积极引进一批知名直播机构、网红经纪公司和直播服务企业,提升直播新业态发展专业服务水平。培育壮大各类直播相关企业,积极鼓励优质企业入驻各大平台认证直播机构,推动我市企业和外部资源合作,发展壮大直播新业态市场主体。

(三)培育直播相关人才依托专业直播培训机构主播化机构,为我市各类企业培育输送专业对口的主播人才和直播团队,构建直播新业态人才支撑体系。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面向涉农企业、制造企业、文旅企业、商贸企业对象的直播专题培训,引导相关从业者学习、应用直播新业态

(四)对接主流直播平台。积极对接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抖音和快手等主流电商平台和直播平台,推动电商企业、直播机构、网红主播等主体与各大平台深度合作。争取重点平台在我市合作建设区域直播基地或产业带合作项目,统筹整合直播平台、直播机构、供应链、电商等行业资源

(五)开展直播主题活动。联动各大平台和直播机构,开展“网上直播节”“主题网红节”等线上活动,鼓励县区、乡镇、村居等开展专题直播活动,宣传推广优势品牌和优质产品。策划举办各类直播公共活动,通过开展直播带货竞赛、主播“网红”评选等活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六)发展直播行业协会。引导供应链企业、电商企业直播机构和直播基地等主要行业主体抱团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平台作用,加强行业间交流合作。组建直播行业发展智库,为部门工作开展和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直播新业态发展,抢抓机遇,将发展直播新业态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基地建设、平台对接、机构引进、人才培育、活动开展等重点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谋划,落实具体举措,及时协调解决直播新业态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重点行业大力发展直播新业态

(二)加强示范带动。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示范基地、示范机构、示范典型,扶持鼓励先行先试、推陈出新。加快直播新业态市场化和产业化,推出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的直播新业态应用场景,对发展绩效好、示范效应强的直播新业态企业和项目予以支持,树立行业发展标杆。

(三)加强多方协同。积极对接直播新业态各类主体、各种要素,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直播新业态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发挥政府部门在机制创新和环境建设方面的推动作用,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行业抱团的联动发展局面,全力实现我市直播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

 

附:莆田市首批直播新业态基地名单

 

 

附件

 

莆田市首批直播新业态基地名单

 

一、仙游县

京东(仙游)数字经济产业园直播基地

天纵直播基地

海峡艺雕城直播基地

铭天下红木共享直播基地

大集共享直播中心

二、荔城区

腾讯直播共建工艺美术产业直播基地

零氪文化直播基地

青春之家创新创业园直播基地

走索直播基地

首席女人直播基地

三、城厢区

0594网红孵化基地

城厢区跨境电商生态园直播基地

海峡青创直播基地

四、涵江区

搜索互动直播基地

青年达人直播基地

五、秀屿区

上塘淘宝直播基地

东南MCN产业孵化器直播基地

 

 

 

 

 

 

 

 

 

 

 

 

 

 

 

 

 莆田市商务局                              2020年6月23日印发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 201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