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专项经费

关于2023年度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费拟补助名单的公示

2024年10月21日 09:25    来源:莆田市商务局     字号: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运行调节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90号)和《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调节方向)的通知》(莆市商务〔2024〕131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我局复核,拟下达2023年度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补助费11.446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将异议材料寄达至市商务局市场科。

  联系单位:莆田市商务局市场科 电话:0594-2686379

  莆田市商务局财务科 电话:0594-2395566

  电子邮箱:ptsswjsck@163.com

  通信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1号楼351室

  邮编:351100


  附件:2023年度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费拟补助名单

莆田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 201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