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商务〔2018〕306号
为了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查工作,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核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入选莆田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该项目报价最高为20000元,超过最高报价视为无效。
(三)为确保审计服务客观公正,已为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单位提供201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或专项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予报名。
二、委托事项
(一)审计范围:按照《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9号)、《莆田市商务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市商务〔2018〕156号)及《莆田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市商务〔2018〕154号)要求,对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资金委托我市评定项目及2018年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不含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奖励项目及电子商务实战培训补助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开展审计。
(二)审计要求:根据上述审计范围和申报通知文件要求,对相关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开展审计,并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明确表述是否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
三、供应商应提供基本资料事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入选莆田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证明;
(五)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六)《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项目报价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0日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商务局(市政府2号楼420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确定委托对象
莆田市商务局参照审计业务费报价低价择优中标、封顶控制原则,最终确定一家作为委托对象,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六、本通知由莆田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电商科:小柯0594-2686373
市商务局财务科:小吴0594-2686376
附件: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项目报价申请表
莆田市商务局
2018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项目报价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
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是否入选莆田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
|
2 |
是否熟悉电子商务业务 |
|
3 |
审计服务费用报价(元) |
小写: 大写: |
莆田市商务局2018年9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