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商务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17年市场运行调控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市场运行调控资金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莆田市2017年市场运行调控资金申报指南。
市场运行调控资金分为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资金和市场应急调控资金两个部分,重点支持副食品调控基地项目改造建设;部分支持基地直供直销、赈灾补助及平抑城市主要副食品市场物价等。
一、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资金
(一)支持方向
支持基地以提升基础条件标准化、生产管理规范化、产品经营产业化水平及提高基地产品品质、扩充产品品类为目的的改造建设项目:一是支持蔬菜基地种苗繁育、露天及设施蔬菜种植基地所需的菜地改造、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质量检测设施、加工预冷储存设施改造建设等;二是支持生猪、蛋禽养殖基地基础设施、疫病防疫、废弃物处理、环境保护、质量检测、加工储存设施改造建设等;三是支持基地直销网点或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包括直销经营场所、仓储配送、保鲜冷藏、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以及直销管理软件系统投入;四是支持基地产品品牌建设活动,包括品牌规划咨询、品牌标识系统设计、品牌推广活动投入,企业注册商标、申请品牌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国内外相关认证投入;五是支持基地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包括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投入等。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为2017年协议期内的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
2.项目建设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3.项目单位可以同时申报多个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多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0万元(23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不低于50万元)。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商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县区商务局、财政局须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并填写《项目现场评审表》(详见附件)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
二、市场应急调控资金
(一)支持方向
支持基地以直销点或“农超”对接的方式开展日常直供直销工作。“农超”对接除基地与大型生鲜超市对接外,还包括基地与农贸批发市场及部队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对接。
支持基地因恶劣气候或不可抗拒因素等引发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恢复生产而开展的生产自救所需投入。
支持荔城、城厢两区因重要节假日、灾害气候、突发事件等引发市场异常波动期间,启动价格协商机制,保障城区市场应急调控的投入。
(二)申报条件
1.直供直销和赈灾项目单位为2017年协议期内的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价格协商机制项目单位为被委托实施价格协商供应单位;
2.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
3.直销点直供直销须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店面和营业执照,“农超”对接直供直销须具备有效供应协议书、建立完整台账、双方交易正式发票或银行往来票据;
4.基地直供直销需位于莆田市区域范围内,生猪基地日平均直供直销猪肉不少于100公斤、蔬菜基地日平均直供直销蔬菜不少于100公斤、蛋禽基地日平均直供直销鲜蛋不少于50公斤。
(三)申报程序
符合直供直销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商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县区商务局、财政局须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并填写《项目现场评审表》(详见附件)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受灾项目单位须在受灾后1天内向县区商务局报告灾情,并向市商务局报备,县区商务局应会同财政局进行现场核实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价格协商机制由被委托供应单位在实施价格协商供应结束后向所在区商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区商务局、财政局应现场结算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
三、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应提供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
1.基地改造建设项目:改造建设项目介绍,含以下各材料(项目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下同)。一是基地填写并签章的《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二是基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是项目建设情况说明,包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时间进度、投入预算、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竣工时间、预计可以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内容,如有申报多个项目的,需按项目类别分别说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材料无须附上;四是项目单位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承诺书;五是项目建设投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按省里规定:上一年度已获得补助的基地数量不应超过今年补助基地总数的50%),待市商务局、财政局统一审核平衡后再提供。
2.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请报告、申报表及申报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
3.基地受灾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受灾情况说明、受灾现场图片若干、损失明细表。
4.价格协商机制项目:实施前由区商务局报送启动价格协商机制实施方案及与被委托方签订价格协商供应意向协议书复印件;实施结束须提供正式价格协商供应协议书复印件、供应结算清单。
四、申报时间
基地改造建设项目及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17年7月20日;基地受灾项目采取随灾随报,申报时间为受灾后7个工作日内;价格协商机制项目应在2017年7月20日前上报启动价格协商机制实施方案。
五、权力公开
惠企资金项目权力运行网上公开于今年正式上线运行,请列入试点的城厢区商务局、项目单位除提供书面材料外,须按规定通过惠企资金项目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系统做好申报、审核等相关工作。
六、联系人
市商务局:廖玉泉联系电话0594-2397366
市财政局:胡晖联系电话0594-2692181
附件 1.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补助申报表
2.2017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直供直销补助申报表
3.2017年度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现场评审表
4.2017年度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直供直销现场审核表
5.2017年度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赈灾补助申报表
6.2017年度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赈灾补助现场审核表
莆田市商务局莆田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