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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5年07月10日 10:33        字号:    

莆市商务〔2015〕92号

莆田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

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局,局机关各科室: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福建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和本局机关迎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5年7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开展自查、检查验收、省厅督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7月份,本局和各县区(管委会)商务局按照省厅和当地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求,结合商务系统实际,制定相应的本级迎检方案及具体标准,广泛动员部署。

(二)开展自查。7月至8月份,本局各科室和和各县区(管委会)局对照标准,认真组织自查。各县区(管委会)局9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商务局。

(三)检查验收。9月份,各县区(管委会)局要对自查中发现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进行培育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立即整改,确保实效。届时,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管委会)局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抽查。

(四)省厅督查。10月份,省商务厅将对全省各设区市局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本局各科室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全国、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商务部“六五”普法方案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特别是商务法律法规、国际经贸规则等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普法有关制度建设情况;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考核标准及任务分工详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考察、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组织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六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各县区(管委会)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验收方案,细化标准,因地制宜开展本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认真自查,查缺补漏。各县区(管委会)局、本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和检查验收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认真整改,为“六五”普法圆满收官夯实根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检查验收期间,要广泛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手段,集中宣传商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宣传各类普法用法好典型、好经验,为全面深化依法治省、推进“法治福建”建设、提高商务工作法治化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依法治省办将于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办全省“六五”普法网络成果展,各县区(管委会)局和本局机关各科室要做好“六五”普法以来体现地区部门工作成效的文字材料、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2015年9月5日前随自查报告一并提交市商务局法规科。

联系人:黄健春

电话:0594-2221996

电子邮箱:PTSWJFGK@163.COM

附件:

1.莆田市商务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莆田市商务局“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迎评材料责任分工表

3.“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表(各县区商务局)

(此文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商务局

2015年7月8日

莆田市商务局2015年7月8日印发

附件1

莆田市商务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梁国镇局长

副组长:林文崇副局长

成员:黄云鸿办公室主任

吴敏达法规科科长

张家胜党办负责人

许赞卫外贸科负责人

黄丽芳商贸科科长

郑国防服务业科科长

龚美金电商科科长

曾宪外资管理科负责人

倪成威投资促进科科长

黄国镇口岸科科长

马程莺外经科科长

黄玉华通关科科长

吴德华秀屿办事处主任

廖玉泉基地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附件2

莆田市商务局“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迎评材料责任分工表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

责任科室

1

组织领导

1、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召开“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

法规科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有分管领导,有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法规科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年度考核,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办公室、法规科

4、普法依法治理年度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法规科

2

法治宣传

5、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党办、

法规科

6、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纳入干部培训计划。

办公室

7、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进行学法用法考试。

法规科

8、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职能,定期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各业务

科室

9、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法规科

10、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本单位刊物简报、学习园地、门户网站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宣传内容得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办公室、法规科

3

依法治理

11、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法规科、办公室

1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完善、职责明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

商贸科、服务业科

13、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本职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具有执法权的各科室

4

工作落实

14、普法经费落实,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财务科

1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账齐全、规范。

各科室填报,法规科汇总

16、定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宣传骨干、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

法规科

17、积极参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统一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

法规科

18、每年度及时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报送计划、总结;定期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6条。

法规科

19、积极编印或征订普法教材和普法宣传资料。

各科室

5

工作成效

20、及时发现、培养和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

各科室

21、本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没有发生因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办公室、法规科、各执法科室

22、本单位人员遵纪守法,领导班子成员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6

创新加分

2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或工作成果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作发言的。

各科室

2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在商务部、省委和省政府工作会议上作发言的,或被商务部以文件形式在本系统本行业推广,或被省委和省政府、省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文件或现场会形式予以推广的。

各科室

25、参加全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

各科室

附件3

“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表

(各县区商务局)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查阅情况(含扣分情况)

自评分

1

组织领导

1、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召开“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

4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有分管领导,有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3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年度考核,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4

4、普法依法治理年度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3

2

法治宣传

5、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5

6、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纳入干部培训计划。

5

7、落实力度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进行学法用法考试。

4

8、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职能,定期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0

9、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4

10、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本单位刊物简报、学习园地、门户网站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宣传内容得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6

3

依法治理

11、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4

1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完善、职责明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

6

13、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本职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4

4

工作落实

14、普法经费落实,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4

1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账齐全、规范。

4

16、定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宣传骨干、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

4

17、积极参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统一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

4

18、积极编印或征订普法教材和普法宣传资料。

4

5

工作成效

19、及时发现、培养和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

6

20、本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没有发生因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6

21、本单位人员遵纪守法,领导班子成员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6

6

合计

100

7

创新加分

2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或工作成果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作发言的。(每项加3分)

同一工作受不同级别表彰或肯定的,按最高级别算分,不累计加分

2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在商务部、省委和省政府工作会议上作发言的,或被商务部以文件形式在本系统本行业推广,或被省委和省政府、省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文件或现场会形式予以推广的。(每项加2分)

25、参加全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分、0.5分、0.3分)

8

考评得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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