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吸收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外商投资有关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及档案管理;依据授权进行限额下项目的审批,负责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外资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投资环境测评工作,承担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口岸)窗口各办证业务受理、发证工作等。